现将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咸阳市水利局、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水电气工程建设安装行为的通知》的通知(咸发改价费〔2020〕453号)予以公示,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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